Monday, November 30, 2009

深夜加油站遇見蘇格拉底

在「深夜加油站遇見蘇格拉底」這部電影中,我覺得最主要的訊息就是「摒除雜念,活在當下」。而這個概念也是老師在課堂上最常提到的。看到電影中的男主角米爾曼的時候,有一部分情節難免想到仿佛里面驕傲、自大、又無知的男主角和自己很相似。當老人-蘇格拉底在責罵米爾曼的吃相、蹲馬步、洗廁所、鬧情緒時,所說出來的觀點,曾無數次的出現在自己腦海中。雖然,蘇格拉底說,想法不代表人格,但是執著的想法卻讓我們無法活在當下。



很多時候我們都喜歡用「過去」,和「未來」做思考。然而為了顧著緬懷過去、苦苦追憶過去所失去的、經歷的、卻忘了感受當下、珍惜眼前的風景。又或者我們喜歡想像未來,為未到來的事情做假設,想像如果達到目標就會怎樣好、怎樣幸福……殊不知在這些念頭浮起時,這些念頭變成心里的雜念,最後無法用平常心的狀態來面對當下。

今天老師在課堂上也有說到,「前念、今念、後念,念念相續不斷,名為束縛。」像最近的自己覺得現在的自己很沒有沖勁,一直想追求過去的自己,不斷的思考究竟這學期和去年有什麼不同,希望能夠找出當中的原因,好讓自己能夠回到以往專心於課業的狀態。花了很多時間在思索以上的問題,也不知道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自己的狀態沒有改變,但是時間卻來到期中考。

電影接近結尾的時候,有一段對話,真的讓我很感動。

蘇:你身在哪裡?(Where are you)
米:這裡。(Here)
蘇:你身在何時?(What time is it)
米:現在。(Now)
蘇:你是誰?(Who are you)
米:當下此刻。(This moment)

如果我們依舊抱著過去,把心境留在『前念』,就會錯過當下許多美好的事情。



我們太過於把我們身邊的事情都當成理所當然,認為那是我們應得的,卻忽略了當中的意義。一手抓住目前所擁有的卻不懂得珍惜,另一只手卻因為內心的欲望而想去抓更多的得到。就像戲中的男主角,雖然擁有健康的體格、年輕又受歡迎,卻因為執著於想得到金牌。對於那塊石頭印象很深刻,我們一直苦苦追求的事情(也就是丹尼一直認為只要能夠得到金牌就能夠幸福快樂),說不定哪只是一塊石頭而已。我們一生苦苦追求名利,小時候追求成績標青,長大後追求名,成家追求利,追求很多東西,卻不懂得滿足,所以才會像男主角一樣過得不快樂。

我覺得,人活著很多時候就是敗給了自己,戰勝了別人卻沒辦法戰勝自己,所以才沒辦法成為戰士。我們對未來有太多的期許,認為未來的自己勢必得到幸福、快樂,只要現在努力、付出汗水、淚水、忍耐眼前一切的考驗和鍛煉,最後就能享受榮譽。

一直以來,我們都是靠未知的夢想來推動我們自己前進,對於未知的世界總有太多的想像,因此才會屏息默默的期待著…………結果卻是因為理想和想像的落差,因此而失望、悲傷,有時候還會在這些問題上紛紛擾擾、不肯放下。回想過去自己曾經全心投入讀書的日子……那段時間未曾對自己的成績有任何的寄望,當時候一心只想盡力而為,最後獲得的就是愉快的學習旅程。仔細回想,原來那就是心靜,簡單的生活、清空的思緒、留下深刻又有意義的過程。

電影中,老人對奧運體操選手丹米爾曼說,「是你的心自己來找上我的」。
這句話讓我想到,其實每個人都有悟性,只是還沒有遇到開竅和頓悟的那一刻。
因此,我覺得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蘇格拉底。

另外,這堂課真的是讓我獲益良多。

從萬撓高壓電纜官司淺談法律與科學的吊詭

前幾天剛傳來萬撓新村的反對建高壓電事件的官司,在資方上訴後高庭判決村民敗訴,資方有權利驅逐居民,在當地建高壓電纜。聽到這個消息,心理一直很悶。加上最近上課的時候聽到老師講述最近臺灣RCA公司的掩埋廢棄物污染造成過百人致癌事件,心理更覺得難過。

一直不明白為什麼高壓電纜的議題在大家基本認知上都知道那會造成人體傷害,但是政府卻一直批準資方在住宅區、甚至學校附近蓋高壓電纜。如果參考臺灣公害運動,我們可以看到臺灣在公害議題上獲得象牙塔的研究學者提供免費的咨詢和支持。

馬來西亞一直缺乏有關高壓電的研究,社會甚至對於公害的關心也少之又少,更別說像臺灣的公害運動,勞方或者居民缺乏科學專家、學者的協助,提出有利於他們的研究論證和探測。如果要探測高壓電纜是否發出對人體有害的功率水平,需要動用到專業知識和設備儀器,這很耗成本。試問一般普通的的老百姓又如何支付呢?目前馬來西亞對高壓電最基本的電鑬功率,在什麼情況下侵害人體,我們都沒搞清楚,無法獲取有關知識。最後只能任由政府以及電能公司任意建電纜。

在《法網邊緣》影片中的主角許立建律師為了這場官司,還需聘請一群研究團隊,花時間探測。過去認知上都認為科學是可以被證明,但為何在許多的環境污染事件中,科學驗證往往變得遙不可及。科學證實之掌握在資方、大企業家、資本家或者政府手上,任由他們說得天花亂墜。這部影片的情節,在臺灣社會卻真實上演。11年前的RCA桃園廠土壤、地下水遭受掩埋廢棄物污染。該公司的許多RCA員工因為食用當地的地下水,最後身受其害。RCA勞工癌症死亡人數已幾達數百人,罹患各種癌症或疾病。RCA員工多年提告以來,在上個月才正式成功開庭,並成為全台灣第一件公害職災之集體訴訟案件。

科學是很冷血的,沒有情感。根本不把當地居民的感受,面對不可而知的危害,每日生活在焦慮的氛圍下。那種心情干擾了寧靜的生活,村民沒辦法安心的吃飯、喝水、睡覺,但在科技上卻無視這種影響。

試問,TNB以及政府能夠了解當地居民的那種心情嗎?甚至狂妄的表示,如果全國停電就要他們負責。這聽起來,真像個笑話,但又有不少人會跌入這個以社會利益做包裝的迷思里面;為了不要再發生全國停電,所以我們不可以反對建高壓電纜。

法律真的能夠伸張正義嗎?以實證主義作為證據基礎的法律,陪審團、法官都搞不懂的科學名詞,要如何審判這些案件?回想起上個月11號出席RCA第一次開庭那天,原告律師團要求RCA公司提供當初被懷疑有毒的有機溶劑相關資料,卻被對方表示相關資料因火災滅失,無法取得。

大企業對於當地的污染或者工廠員工染上病痛已經深深前者無可磨滅、毀掉其一生的傷害,往往大企業家提出的賠償對於他們來說只是九牛一毛。賠償數字很多時候都沒有意義的,因為根本就沒有人在這些事件上面負起責任。這些大企業並無意在這些事件上取得警惕,只看成是一樁被要求索賠或者“被勒索”的小麻煩。

許多公害課題由於對於人們的影響沒有立即性、馬上對人體造成嚴重性傷害,而要針對這些證明都需要科學數十年的研究驗證,造成法律訴訟上有很多不合理之處。從常識上我們如果發現附近的工廠經常排除廢水到河里,河里的魚蝦都死了,附近居民都喝過濾河水的水,而村里的孩子都患上白血病,這連國中生也能推斷出這當中都必然有關聯。然而,在法律面前卻需要證明該廢棄料有毒,或者該廢棄料確實造成人體的傷害,變得困難重重,有理說不清。

一直被認為最客觀的主流領域-法律和科學,最後選擇相信權威和專業。突然之間,居民的想法和供詞都變得不重要的了,要解決案件,唯有采用權威的專家意見。但是,資方一直都是擁有豐厚資源的一方,能夠長期收集證據、研究案情、掌握工廠物料的資訊,阻擾能夠出面作證的員工等等。訴方所需要的證據都被勞方緊緊的掌握住。試問,法官如果依照雙方所提成的證據作為判決的話,那就是法律漏洞的不平等。

想到這里,心理好氣!居民的冤屈可以向誰發泄?究竟誰該對當地的污染以及對居民的傷害負責?

(文章架構不夠嚴謹,希望大家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