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有一群我們看不見的人。就算他們站在我們面前,我們都是視而不見,故意模式他們的存在。但,也不是完全看不見,只是我們厭惡他們讓我們看見。很多人都用「懶惰、不思上進」等字眼來形容他們,認爲他們是失敗的。他們的失敗又被歸咎于他們的懶惰。
他們沒有家,沒有固定的居所,他們只能在街上遊蕩。在臺灣只要你睡在公共空間就會被界定為遊民。公共空間作爲界定的媒介,仿佛公共空間是屬於某人地一般,深夜露宿在街頭就會被懷疑是遊民,臺灣社會局就會對你進行標化為遊民。心想,在街頭游蕩但不睡覺的是否可以被定義為遊民?這里,在公共空間睡覺變成重要的指標。(那麽,露宿街頭、車站的背包旅客豈不是也會當成是遊民?)
記得上課的時候,老師講解羅馬帝國時提到,當時候羅馬帝國的富有也造成了大量遊民涌現。這些遊民大部分都是從原本的農民因為生活貧苦,土地被占有後,最後只好到城市行乞。羅馬帝國時期,這些遊民依然是被救助的一批,當權者對遊民進行福利政策,花大筆資源在救濟遊民,提供食物、日常用品。
如果每個人都是社會中的小釘子,每天社會的小釘子在社會自由、自行運轉,那么遊民就是脫離體制的一群。在資本主義社會下,只有有生產,經過勞動才應該獲得其所得。但是社會卻出現一群,每天看起來好像游手好閑,在社會邊緣角落啃吸社會的資源。
全球自由經濟主義,公共空間商業化,引起社會結構的變化,造成貧富差距,在迅速都市化的過程,在發展過程那個當中擠壓出社會低階層社群,讓他們沒辦法在社會中繼續維持生活,被迫流落街頭。一旦成為游民,他們大概也很難再重新回到社會中。他們不但面對各種環境的挑戰,經濟,工作,缺乏技能,謀生技巧,甚至業主經常用各種理由拒絕聘請游民,讓這些游民持續處在社會最低階層。再加上他們的生活品質一直沒有獲得協助,他們的權益一直沒有被關注。
然而,在資本主義社會里面游民經常被看成是破壞社會秩序的一群,一般民眾不是視而不見,就是大驚小怪。游民更被塑造一種好吃懶做、自我放逐的一群異類,也就是一般我們認為不上進,不努力工作,所以不值得社會同情與幫助。Gaubatz 借用大風吹的譬喻來說明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容易變成遊民,他指出資本主義社會爲了促進效率、鼓勵個人競爭,社會沒有提供足夠的椅子可以提供每個人坐,因此不適合競爭的個人便因此敗陣下來,例如:人力資本不足、身心障礙、種族歧視、家庭暴力或變故、住宅市場不友善等因素。
資本主義憲法規定,『它的原則是自由、平等、博愛,它的基礎是家庭、勞動、財產和社會秩序』。(《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24頁)。資本主義認為人人都站在平等的起跑點上,沒有人可以阻擾他人的自由,每個人都擁有平等對換價值的機會在這個市場競爭生存并且擁有財富。對於針對完全沒有私有財產的遊民,被視爲沒有應對社會,符合社會能力要求的生存者。
游民的存在形態都被看不過眼,被視為異類。他們的處境猶如自甘墮落,選擇露宿街頭、選擇脫離社會、選擇到處流浪,也不愿面對社會的競爭挑戰,因此又被認定為不值得幫助的一群。
在資本主義里面還有所謂的工作倫理,工人們必須依照特定的規范才被視為合適、專業的勞動。鮑曼說明工作倫理也是一種戒律,工作不但是經濟任務,也是道德任務;沒有工作便是失業,不正常,破壞這個常態。但是這種戒律卻和游民只打零工的模式是沖突的,遊民打零工也被視為是用不正當的方式謀取基本生活來源。因此游民的存在也不相容於主流社會,因為他們沒有固定的工作,變成是社會常態運作下的異類。
鮑曼分析現代體制分為的3個層次;個人、社會與系統,而工作是占核心位置。因此工作和個人以及整個生存環境,是不分離的要素。因此,游民需要被加以改造和被控制,讓他們這群脫離正常常軌的社群,能夠回到正常的生產行列里面。他們沒有加入社會的勞動生產里面,也就是說他們是脫離運作的一群。
游民的行為是違反工作倫理的最高信仰,因此被冠上懶惰,寄生蟲之名。游民的行為就有點像褻瀆了讓人們的心目中的神一樣,引起厭惡,甚至仇恨。可是,我們沒有人愿意跟游民溝通,甚至沒有人會認為他們也擁有社區空間,因此面對他們就只有粗暴的驅趕,甚至把不明就里的罪名套在他們身上。
我認為,游民的數量,其實就是反應一個社會經濟是否穩定,人民生活是否獲得保障,政府是否提供福利或妥善的協助的最好參考指標。所以關注遊民課題,也是能夠從中探究國家社會福利的程度和是否做得全面。所謂春江冷暖鴨先知,畢竟遊民是社會的最低階層,政府好不好?問遊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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